网拍公告是根据被告查封时房产资料严格审核通过的一个合法依据。
法院之污!
我向国内知名的法律专家也提供了平昌县房管局给我被告的房产资料,经反复查阅确认此房“未设抵押权”http://pic2.pcljl.com/pic/20181214/1544743888152901_310.jpghttp://pic2.pcljl.com/pic/20181214/1544743888161832_316.jpghttp://pic2.pcljl.com/pic/20181214/1544743888192586_930.jpghttp://pic2.pcljl.com/pic/20181214/1544743888342168_491.jpghttp://pic2.pcljl.com/pic/20181214/1544743888537260_714.jpg
我们各位网友从上述可以看到,各种证据证明被告此房未设抵押权,这是一个有组织,有预谋的“黑恶势力”团伙,被告房产在房管局2016年5月24日前未查封过,未设抵押权,然而他们互相“串供”在2015年5月法院将执行款強行给予刘伟,张启志参予分配。请大家在参阅2015年中院举办的《我向院长有话说》法院雷波是怎么给中院说,又是怎么给巴中市人民群众回复的呢?当时参予分配为何拒绝巨刚修查阅复制与本案相关的案外人资料呢?
平昌县法院法官曾告诉我:法院的判决是不是搞来耍的哟,法院执法庭有个姓彭的更不叫话,乱整!
平昌法院法官告诉我说:如执法庭不斗硬执法,循私舞被,法官所判收不到钱,你问他们“平昌县人民法院该不是搞来耍的哟”,特别是那个执行厅姓彭的、不知道他是否是中共党员,还是个组长样,他不知道他官有多大,责任就有多重,他的责任是什么,我是亲身体验过的,像这样工作的人员继续留在执法庭,会给平昌县法治社会,安全稳定、建设和谐社会带来不便
我觉得平昌人民法院挺公正的啊!楼主是不是有什么误会啊!如果有误会就去找相关责任人进行沟通啊!毕竟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是不会缺席!这样发帖很容易造成一些不好的负面影响。
叶儿巴巴 发表于 2018-12-14 18:46
我觉得平昌人民法院挺公正的啊!楼主是不是有什么误会啊!如果有误会就去找相关责任人进行沟通啊!毕竟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是不会缺席!这样发帖很容易造成一些不好的负面影响。
没法与他们沟通,他是有预谍的。
预谋
叶儿巴巴 发表于 2018-12-14 18:46
我觉得平昌人民法院挺公正的啊!楼主是不是有什么误会啊!如果有误会就去找相关责任人进行沟通啊!毕竟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是不会缺席!这样发帖很容易造成一些不好的负面影响。
你是否在本案中参与“串供”做伪证网拍公告最“公平,公正,公开”你少BB废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