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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发布公告!职工生育津贴申领和发放方式有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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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8-15 15:48: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保留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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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调整职工生育津贴申领和发放方式的公告

各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及四川省关于优化生育保障服务、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最新政策要求,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切实保障参保职工权益,经研究决定,对我市职工生育津贴申领和发放方式进行调整。现将调整事项公告如下:

一、 调整内容

(一)发放对象与方式变更。自2025年9月1日(含)起申报生育津贴的参保女职工,其生育津贴将由医保经办机构直接发放至参保职工本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待遇享受规则。参保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生育津贴与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重复享受。生育津贴的计发标准严格依据《巴中市医疗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通知》(巴医保发〔2019〕58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二、申领渠道

参保人通过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个人网厅渠道、四川医保APP、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等渠道,办理职工生育津贴申领业务。参保人打开以上渠道职工生育津贴申领模块功能,参保人对本人是否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进行确认。用户继续操作,查询生育医疗费相关结算信息,选择申报津贴的结算信息,勾选对应就诊信息、生育类别、胎次胎儿数量、晚婚晚育标识,上传相关办理材料,并由参保人填写参保人本人银行账户信息;用户填写信息提交,弹窗提示用户再次确认生育信息、银行信息、参保信息内的电话号码等是否正确(如需修改手机号信息,可点击手机号信息修改按钮直接修改参保人手机号)。

三、 查询渠道

(一)参保个人可通过“四川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查询本人生育津贴的申领进度及发放结果。

(二)参保单位可通过“四川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查询获取本单位职工的生育津贴发放情况反馈;也可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查询。

四、 咨询服务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市本级:0827-5775753
巴州区:0827-8668073
恩阳区:0827-3369182
南江县:0827-8227681
通江县:0827-7200248
平昌县:0827-6227990

重要提示:请各参保单位务必及时将本公告内容传达至全体参保职工。请广大参保职工,特别是计划在2025年9月1日及之后生育的职工,务必关注并了解本次生育津贴申领和发放方式的调整变化,确保个人权益顺利落实。

特此公告。

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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