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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 | 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平昌县城区公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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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保留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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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
免费乘坐平昌县城区公交车的通告

为全面落实巴中市城乡居民幸福生活八大工程,让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受尊崇、享荣光,现就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平昌县城区公交车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优待对象
全国范围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统称“优待证”)人员。

二、优待内容
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持优待证亮证免费乘坐平昌城区城市公交车

三、实施时间
自2025年7月1日起实施,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持优待证亮证免费乘坐平昌城区城市公交车

四、注意事项
(一)乘坐公交车时,持证人应主动亮证(优待证)并配合驾驶员或工作人员核验身份
(二)优待证仅限持证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经查实转借他人此卡作废
(三)崇军卡当中剩余余额,优待对象携带本人身份证、优待证、银行卡前往平昌县华文公交公司可办理退费(退费截止时间:2026年3月31日)

五、通告内容
通告内容的解释权归平昌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平昌县交通运输局
平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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