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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中招警13名,公务员编制,不限户籍,大专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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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6-8 17:29: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四川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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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信图片_20200608172051.jpg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决定,组织实施2020年上半年四川省监狱系统和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巴中地区岗位见下图
    点击可放大
    图片1.jpg

    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招考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止2020年6月11日(报名第一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报考条件

    公告对报考条件进行了明确:年龄在18至30周岁(1989年3月1日至2002年6月11日期间出生),2020年高校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及报考狱医(医生)、心理矫正职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4年3月1日至2002年6月11日期间出生)。
    公告明确,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8.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录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11日至6月17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
    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

    (一)网络报名
    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陆报名网站,查阅“公告”、“职位表”,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者应使用有效的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完整填写《2020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6月11日至6月18日上午8: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4.特别提醒。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参加考试考生交通出行、健康状况等有关事项,于7月上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 “人事考试”专栏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请于6月19日上午8:00前登陆报名网站确认缴费。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职位调整
    招录名额与确认缴费人数之比达到1:5方可开考,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心理矫正、信息通信、医学等急需、专业性强的职位和单位驻地在艰苦边远地区的职位放宽到1:3。
    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省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在报名网站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7月20日至7月24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60%、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0年7月25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加分:
    (1)“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省(区、市)党委、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在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2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在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1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2)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单位驻地在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和少数民族自治县职位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1分。
    (3)被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司法行政系统干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司法行政系统干警的子女、荣立个人一等功的警察院校毕业生,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2分。
    同时符合上述三项加分规定的,折合后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
    4.成绩查询:
    笔试各科成绩于8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

    (二)资格审查
    招录机关负责资格审查。在9月上旬,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0年9月18日至20日。

    (四)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

    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二)考察
    省监狱管理局、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确定考察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
    (三)公示
    招录机关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工作单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同时公布监督电话。

    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1年。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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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6-8 22:24:30 该用户使用手机APP登陆平昌零距离论坛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四川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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