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关于“平昌教育局及上级领导 关于农村小学学生收费问题 ”一帖的回复 您好! 您发帖反映的情况,我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相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在开学时预收课后服务费,期末据实结算。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要求,学生每人每天需交2元的自筹费用,学校按月收取,据实结算。学生教辅资料及意外伤害保险由学生自愿购买,费用交资料发行单位和保险公司。 若还有疑问,请到孩子就读学校或县教科体局咨询,联系电话:0827-6222506。 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平昌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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