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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昌动态] 疑似病人拒绝隔离可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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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2-11 09:50: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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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依法治国办、中央政法委、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10日联合举行依法防控疫情新闻发布会,发布“两高”、两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其中规定,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原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规定,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1、已经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
    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

    微信图片_2020021109483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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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2-11 14: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四川
    改判死刑就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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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2-11 15:42: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保留地址
    看到那种明明晓得自己有病还向门把手吐口水,真的可以按杀人未遂判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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