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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巴中市安委会印发 《关于开展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在全市开展以打通“生命通道”为主题的 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活动, 切实解决巴中市消防车通道 占用、堵塞、封闭等突出问题, 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整治时间 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3月31日 重点整治对象、整治内容和标准 重点整治对象:本市范围内的高层建筑和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居民住宅区内的消防车通道。 整治内容和标准:划设消防车通道标识、标线,设置警示牌,并定期维护,确保鲜明醒目。明确指派人员对消防通道开展检查,安装摄像头等措施,保证管理区域内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库或划线停车位内停放,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在消防车通道上规划停车位时,应当预留消防车通道宽度。消防车通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米,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 另外,消防车通道上不得设置停车泊位、构筑物、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消防车通道与建筑之间不得设置妨碍消防车举高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障碍物。采用封闭式管理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应当落实在紧急情况下立即打开的保障措施,不影响消防车通行。 多方合力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 《通知》提出,以最大限度减少灾害事故危害为目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强化部门协同,加强群防群治,实施综合治理。 除了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外,各建筑业主及物业服务企业要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和各项安全措施,特别是要规范居民住宅区汽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停放,保证居民住宅区消防车通道和住宅楼疏散通道保持畅通,不断提高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水平。 对于社会单位,要督促其加强巡查检查,及时消除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隐患问题;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区,要督促其加强消防车通道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乱停乱放行为;对于无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区,要指导社区居委会组织成立管理机构或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落实专门人员,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防止被占用、堵塞。利用物防技防,推进智能管理。在禁停路段,推动设置违章停放车辆电子曝光提示屏,配套使用电子抓拍违停摄像头、市政道路路障设施(如采用可移动式物理隔离栏、矮路桩等方式)等物防技防措施,推进消防车通道智能化管理。 拒不改正的单位和个人要联合惩戒 《通知》明确,住建、城管、交警、消防等部门要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一批违法单位和个人。在联合执法中,要依照法定权限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依法实施警告、罚款处罚,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处罚;对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妨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对阻碍消防车执行任务的,依法给予拘留处罚。同时,在停车设施建设、资源统筹共享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最大限度扩充车位,引导分流停车。 引入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通知》指出,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拒不改正的,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多次违法停车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和个人诚信记录,推送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同时建立健全单位和个人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处罚信息披露、曝光制度,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门户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披露信息,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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