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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昌动态] 动真格!平昌一企业未进行环保设施验收,被处罚款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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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12-11 16:06: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四川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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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平昌县兰草镇丁家村

    一、违法事实和证据: 你在平昌县兰草镇丁家村开办的采石场已投入生产使用,但至今未进行环保设施验收。

    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勘察)笔录、现场图片、证人证言、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等证据为证。

    二、违反法律:该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三、处罚依据、陈述申辩情况及决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我局于2019年11月27日以《环境行政处罚告知书》(川环法平昌罚告字〔2019〕22号)告知你听证、陈述申辩权,你在规定期限内自愿放弃其权利。本机关责令你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你作出以下处罚:
    对你未进行环保设施验收处罚款人民币25万元 (贰拾伍万元整)

    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四、履行方式和期限:你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纳至平昌县财政局(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平昌县支行,账号:22725201040002238,执法单位代码:150235001)。缴纳罚款后,应将缴款凭据复印件报送我局备案。

    五、法律救济途径和期限: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巴中市环境保护局或平昌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平昌县人民法院起诉。

    复议和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处罚决定的执行。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平昌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12月6日
    2345截图20191211160409.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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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12-11 17: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保留地址
    多的都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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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12-12 12:41:33 该用户使用手机APP登陆平昌零距离论坛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四川成都
    怪不得!沙石又贵呢么多:百姓拿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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