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公路运输管理所 关于“尊敬的平昌县交通局长,运管所长,你们好!”一帖的回复 平昌零距离网友: 您好!您的发贴我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1.界定社会车辆是否从事非法营运,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行为。需对涉嫌参与非法营运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即可依据有关法规作出行政处罚。
2.通过网络、电话、微信(QQ)群和未经许可的网约平台预约租客的行为是我县道路运输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整治内容,根据你所提供的内容,我所已安排人员持续关注该群相关情况,如发现其中有从事非法营运相关事实的,将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打击。 3.感谢您对道路运输行业的监督和关心,凡发现有社会车辆涉嫌从事非法营运,请您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28;(0827)6222168。 平昌县公路运输管理所 2019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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