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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题] 注意!平昌异地医保报销新规来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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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8-1-27 10: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陕西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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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平昌人在全县或县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以享受“一站式”的结算服务,那在本地参保却在异地居住的市民就医该怎样报销医保呢?近日,市人社局制定了《巴中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居住人员就医管理办法》对报销程序、报销标准等进行了规定,该办法现已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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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异地居住人员

    指参加本市医疗保险需要长期(一年以上)在异地居住的人员,如退休人员、驻市外工作或灵活就业人员、务工人员以及随父母在市外读书的学生和婴幼儿等。

    异地居住人员需要携带相关资料到参保地医保局办理长期异地居住登记备案手续


    住院报销比例

    职工医保市外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是1000元、报销比例为80%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市外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为700元、报销比例是50%

    “办理备案后,在实现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医院就可对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即时结算;未办理备案在异地就医或在未实现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医院就医的住院医疗费用由患者全额垫付,再到参保地医保局申请结算。”该工作人员介绍,此外,异地居住人员在市外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垫付后到参保地医保局结算;办理异地就医门诊特殊疾病登记备案人员,在定点医院就诊购药发生的医疗费用可实行即时结算。


    链接:转诊转院也有新规定

    为规范我市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诊转院管理,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我市制定了《巴中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管理办法》。

    据介绍,转诊转院分市内双向转诊和转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在市内住院需转诊转院治疗的按分级转诊规定执行。如因病需转市外定点医疗机构诊治的,须由市内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审签,转出医院应为其办理转诊转院异地就医备案。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市外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报销,如未办理转诊转院手续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将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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