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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覃某碍于朋友的面子,把车借给了没有考取驾照但是会开车的彭某,虽然借车之前覃某一家嘱咐彭某开车一定要小心,可是最后彭某还是发生了严重的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伤的严重后果,最后警方认定彭某负全责。但是后来死者家属把覃某也告上法庭,最后两人共同赔偿死者家属75万人元,覃某需要承担其中的15万。
在这次重大交通事故中,彭某无证驾驶机动车,且驾车的时候没有保证安全驾驶是导致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而覃某明知彭某没有驾驶证却依然借车给他,对事故存在间接责任,需要承认一定的赔偿责任。在网络一直流传这一句话“车与老婆”恕不外借就是这样道理。
交通部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以,车主有过错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过错大小承担相应比例责任。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法律层面上的过错包括主观过错以及客观过错;就是说,就算你主观上并没有过错,但是你因为客观上存在过错,也要担责!所以千万不要轻易将车借给他人,否则发生事故很有可能面临需要承担巨额赔偿的情形,诸君切莫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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