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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昌动态] 平昌这伙人利用车险漏洞实施系列诈骗,获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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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5-7 14:33: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保留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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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最新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机动车、驾驶人总量及增量均居世界第一,户户有车、人人会驾已成常态,二手车的交易也随之活跃频繁。通过正常买卖二手车创造财富的人很多,但心存侥幸利用二手车进行保险诈骗的人也层出不穷。近期,平昌县公安局成功打掉2个车辆保险诈骗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6人,破获保险诈骗案4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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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轻不为 心思歪道

      抓获的6名犯罪嫌疑人平均年龄27岁,最大不过30出头,他们互为同学、朋友关系,其中张某、何某某、李某某、彭某四人还是从小玩到大的“发小”。张某在先前生意失利后,转行买卖二手车,在平昌成立了“某某汽贸”专业收售二手车,在经营二手车的几年里,在同行的“帮助”下熟悉了诸多保险公司险种漏洞和骗保手段。市场上一些高档的老旧事故二手车实际市场成交价格很低,但保险公司依据国家法规规定车辆不管市场价值等因素,只根据固定折旧率来估算车辆价值,例如一台出厂5年的别克牌林荫大道轿车,市场成交价可能就在10万元左右(发生过事故的车还会更便宜),但保险公司对该车评估价值则可能是20多万元。想要骗保的人就可以购入类似车辆并购买高额财产保险,再将车故意开进水塘、堰池里等地,让车被全淹报废,或将车故意撞击至报废,或将车开至盗抢车辆案件高发地易被盗处,让车被偷走等形式来骗取保险公司保险金。

      2018年初,好朋友何某某知道张某在经营二手车,故找他购买一辆二手车自用,但在购买过程中,听张某介绍了诸多骗保手段后,与张某某一拍即合并想到在龙岗老家附近鱼塘、堰池等很多,且水位不高地势熟悉,正好可以利用将车故意开进水里来骗保。该二人便花费了10万元合谋购买了一辆二手别克林荫大道轿车,于2018年3月24日晚上,假意前往达州石桥镇,在途中经过达州市永进乡老君山村“井湾堰塘”时,故意将车开进该堰塘,致使车子被水淹报废,骗取保险公司保险金16万余元。

      2018年12月30日,张某在第一次获利之后,还想利用自己手中另外一台别克林荫大道轿车再实施一次3月24日晚的骗保行为。便邀约自己的同事朋友郑某某、袁某于12月30日早上,由郑某某驾驶该车还是开进了第一次事故的“井湾堰塘”,致使车辆报废,骗取保险公司保险金24万余元。

      2019年1月5日,何某某、彭某、李某某不仅是同学好朋友,还是结拜的兄弟。见张某利用车辆水淹的办法骗了保险公司那么多保险金。于1月5日中午,由彭某驾驶一辆二手斯巴鲁傲虎四驱越野车故意开进平昌县龙港镇沙坝村的一处鱼塘内,致使车辆报废,意图骗取保险公司理赔金17万余元,但保险公司未作出最终理赔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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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贪心不足 终露马脚

      上述3起交通事故,参与人之前都设计好了事故发生的每处细节,在保险公司、交警等部门询问时,他们的口供都是出奇的一致。且选择实施的地点都较为偏僻,沿途很少有监控录像,实施地点更是没有监控。还有他们在事故发生后,都不会及时报案至交警和保险公司,等现场被破坏后,才通知保险公司来查勘现场。这类交通事故也是单车事故,很难收集到能证明单起事故是假事故的证据。

      在2019年1月5日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也觉得事故很蹊跷,驾驶员彭某老家就在沙坝村附近,对周围的路况环境很熟悉,事故当天的天气能见度都很好,按常理不会发生车辆开进鱼塘的事故。而且与彭某对象会车的人,正是2018年3月24日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何某某。保险公司经过分析这3起交通事故,存在太多巧合,便报案至县局经侦大队。

      县局经侦大队受案后,对几起事故的关系人,进行了逐一排查分析,发现张某、何某某、李某某、彭某系同学、发小,郑某某、袁某则是张某的员工。总体看这几起事故,车辆特征(都属老旧高档二手车)、事故地点(都在龙岗镇附近,且“井湾堰塘”就发生了两次同一车型开进去的事故)、涉及人员(都与这6人有关)等有太多的一致与巧合。侦查员果断判定这极有可能是一伙有组织有计划的保险诈骗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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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巧寻“出口” 彻底打击

      在大胆推定后,侦查员又多次前往事故现场查勘,但现场已没有任何可用证据来证明这些事故的真假。侦查员还反复对保险公司查勘人员进行询问,按常理推断的疑点很多,但很难有实质性的证据来证明这伙人就是在实施保险诈骗,现在唯一能锁定的证据就只有这些嫌疑人的口供了。反观3起事故的细节,每一个细节好像都是那么的有逻辑,如果嫌疑人到案后拒不交待又怎么寻找这几起保险诈骗案的“出口”呢?

      侦查人员在反复考虑将嫌疑人抓获后审讯过程中的种种阻碍后,又仔细分析该6人的“角色”,发现郑某某、袁某应该是本案的“突破口”。因为他二人只与张某存在同事关系,只参与了2018年12月30日的那起事故,而且在向保险公司索赔时,郑某某不留意的说了一句“这是我们老板安排的”。通过再分析、再研判,决定先抓捕郑某某开展突审,锁定郑某某口供后,再对其余5人实施抓捕。2019年3月4日晚上,经过缜密的布控,锁定了嫌疑人郑某某落脚点后,在绵阳市成功将其抓获归案。随即在抓获地派出所对郑某某展开突击审讯。在宣讲法律、政策后,郑某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供述了2018年12月30日的那次事故,是由张某策划,他和袁某一起去实施的实情。

      郑某某在供述自己犯罪事实后,还告知了主要嫌疑人张某、袁某的落脚点。结合前期工作情况,抓捕组当晚赶赴成都,于3月5日成功抓获袁某。另一嫌疑人张某具备较强反侦察意识,在集中抓捕中逃匿,后侦查人员通过电话联系张某,向其讲明法律、政策,张某于3月10日主动投案。何某某、彭某、李某某也相继归案。

      张某到案后,在法律、政策的感召下,其如实供述了自己策划、参与、实施的两次保险诈骗行为,分别在2018年3月24日、2018年12月30日与何某某、郑某某、袁某一起故意将川Y**998、川Y**929开进堰塘骗保的事实。

      嫌疑人何某某、彭某、李某某到案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百般抵赖,拒不认罪认罚。在被刑事拘留后,通过侦查人员的耐心宣讲法律、政策,何某某、彭某、李某某也对自己参与保险诈骗的行为进行了如实供述。

    至此,该案成功告破,顺利打掉2个保险诈骗团伙。现该6人已移送县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

    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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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5-8 08:31: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保留地址
    条条大路通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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