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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半年,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等26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四川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这标志着四川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意味着:你家到底穷不穷,数据说了算!下面一起来看看《四川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的部分内容。
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是什么 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是民政部门对申请或者已获得社会救助家庭的经济状况予以核对的行为,为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审核认定社会救助对象提供客观依据。民政部门开展核对时,必须有申请人及救助家庭成员的委托授权,严格执行国家对个人信息保密的相关法律法规,不采集无关信息。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以及社会力量参与等社会救助工作中涉及的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已享受本省社会救助项目的家庭或个人,因复核需要对其经济状况核对时,亦适用本办法。
审核对象 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对象包括申请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主要包括: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的人员。
审核内容 核对内容包括核对对象的可支配收入、家庭财产和家庭成员身份信息。
(一)可支配收入 1.工资性收入。指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等; 2.家庭经营净(纯)收入。指从事生产、经营及有偿服务活动所得; 3.财产性收入。包括动产收入和不动产收入; 4.转移性收入。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居民家庭的各种转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间的收入转移; 5.其他应当计入家庭收入的项目。
(二)家庭财产。家庭财产主要包括: 1.银行存款和有价证券;
2.机动车辆、船舶;
3.房屋;
4.债权;
5、保险类;
6.其他合法财产。
(三) 家庭成员身份信息。家庭成员身份信息是指包括家庭成员 户籍状况、身份证号、婚姻状况等基本信息。
核对方式 核对工作主要通过核对信息平台进行实时在线核对,对部门间暂不具备数据在线交换条件的,采用加密离线信息传输方式进行离线数据交换。在线交换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个工作日,离线交换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社会救助相关部门应当综合运用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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