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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动态] @平昌人!营业执照丢失或损坏不用再登报声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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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29 16:36: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保留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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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平昌县人民政府发布公开信息,今后企业营业执照丢失或损坏,不必再花钱登报,而是可以上网免费发布作废声明。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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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企业营业执照丢失或损坏不用再登报声明

营业执照丢失或损坏,可以上网免费发布作废声明,不用再花钱登报了!近日,省工商局下发通知,明确按照国务院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安排部署,取消企业营业执照登报作废声明、企业集团核准登记、分公司以及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备案,进一步减轻企业办事成本。

执照作废不用登报声明  
企业可以节省一笔钱

以往,企业营业执照不慎遗失或损坏的,到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前,需到登记机关指定的报刊刊登作废声明,费时又费钱。据省工商局企业注册处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减轻企业经济负担,营业执照作废登报声明正式取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已完成升级改造,现在四川企业营业执照丢失或损坏的,可以登录公示系统免费发布“营业执照作废声明”,然后到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全程无需承担任何费用。

部分备案事项取消  
登记信息及时推送

除了减轻企业经济负担,部分办事流程进一步简化。以前,分公司设立登记后,还要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如今,随着政府部门信息平台建设不断完善,大部分信息实现实时共享。此次新规明确,取消分公司及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的设立、注销、名称变更备案。取消后,由登记机关负责推送相关信息,实现信息及时更新、共享。

企业集团核准登记取消  
相关信息自行公示

按照规定,各地登记机关不再受理企业集团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备案,不再核发《企业集团登记证》。企业法人可以在名称中组织形式之前使用“集团”或“(集团)”字样,该企业为企业集团的母公司。需要使用企业集团名称和简称的,由母公司在申请设立登记或变更名称时一并提出,并在章程中记载。母公司全资或控股的子公司、经母公司授权的参股公司可以在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简称。各级登记机关不再审查企业集团成员企业的注册资本和数量。由集团母公司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自行公示企业集团名称及集团成员信息。之前已经取得《企业集团登记证》的不用公示。各地登记机关对辖区内企业集团及其成员企业进行动态监测和核查,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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