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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笔山工商质监所执法人员在辖区开展“安全生产月”专项行动中,接收到群众举报,有外地小型油罐加油车在笔山镇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为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笔山所立即联系镇安办、派出所等单位赶到流动加油现场进行检查。
经查,驾驶员沈某驾驶车牌冀C.D1050小型油罐车停放在笔山邮政支局对面正在用原车配装的“K80”型加注机向毛某(笔山人)销售柴油,加注机电子显示屏显示单价7.04元/升,合计124.63升,金额877.39元。据沈某交待,该油罐车的柴油于三天前从中石油 平昌县城东加油站加注过磅3吨,通过电话联系后运往笔山辖区进行销售。检查现场沈某未能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部门的报批备案许可等手续,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油罐车中的柴油和车牌为C.D1050的加油车进行了封存。 沈某利用加油车从事流动加油的行为已涉嫌违法,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温馨提示: 加油车是属于高危的运输车,要想经营移动加油站,就必须要获得多项国家规定的经营许可证,同时对加油车的经营场所也有很多严格的要求。而“黑加油车”并未取得任何经营资质,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黑加油车”在加油过程中,一般直接接上车内的油管给需要加油的车辆,加油时,路面上飘着浓厚的油味。此刻,只需一点火花,就能引发一场夺人性命的祸患。给车辆加油时,一定要到正规的加油站,千万不要贪图便宜,否则可能酿成大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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