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9时10分许,一辆车辆牌号为川Y210**的大型普通客车在
平昌收费站被民警依法截停接受检查
经查,该车内有13名乘客,检查过程中车厢内弥漫着一股浓烈的酒精气味
民警在初查结束后,要求驾驶人下车接受酒精含量测试进行详细询问。
经询问,该男子服务于平昌县一家名为雄博印象的度假山庄
6月15日晚,平昌某中学的13名学生在雄博印象度假山庄聚会完
要求度假山庄安排车辆送他们回家,山庄即安排驾驶人张某醉酒驾驶送13名学生进城回家。
经过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人张某血液里每百毫升含酒精浓度76毫克,判定结果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人张某对检测结果无异议,并表示自己深知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危害性和后果的严重性,但心存侥幸心理,实在不该,后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