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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权威官网发布,2018年4月,相关单位通报了巴中市2017第二批9列环境违法案件。处处落实督查环保整改,从严查处未批先建项目,企业排放等侵害群众利益和各类违法行为。其中; 平昌县一企业环保违法,责任人已于行政拘留,责令相关企业进行停顿整改!
平昌县元伟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未批先建及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违法排放污染物被处罚款17676元,公安机关对其1名责任人行政拘留5日;
据悉,合作社未批先建及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违法排放污染物,经县环保局依法立案查处,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对其进行以下处罚:一是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二是处罚款17676元,三是以涉嫌“以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逃避监管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已对该企业1名责任人处以行政拘留5日。 执法人员对合作社建设的元伟养殖场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项目已全面竣工投入生产但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同时该养殖场污染物处理设施发生故障后,不及时、不按规程进行检查和维修,致使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向外排放的污染物对附近居民集中式饮用水源造成污染,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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