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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题] 怪事 | 巴中女子补办结婚证发现被重婚,“老公”还是台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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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7-12-22 09:35: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四川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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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
    你的身份信息被别人冒用过吗?
    那么
    被“重婚”又是一种怎样的感受!
    当然很委屈!!!
    1.JPG
    这不,我们南江的媳妇儿王某清
    就遭遇了被“重婚”这种事
    她都经历了些什么?
    近日,海南海口秀英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王某清不服海口市民政局婚姻登记行政纠纷一案,
    法院依法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当庭判决海口民政局撤销2001年为“王某清”颁发的结婚证。
    2002年1月,海南保亭县女子王某清与丈夫何某
    在南江县登记结婚。
    今年10月,她与老公发生争吵时把结婚证撕毁。
    2.JPG
    之后,两人到南江县民政局补办结婚证时发现,
    有人在2001年5月用其身份信息
    与一名台湾人陈某在海口市民政局
    办理了结婚登记。
    从法律上来说,王某清现在已经是重婚。
    3.JPG
    自己怎么就成了重婚?
    王某清找到海口市民政局要求撤销该结婚证,
    但是却被海口民政局拒绝。
    于是,王某清
    以不服民政局作出的婚姻登记行政行为为由
    诉至秀英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撤销该结婚证。
    4.JPG
    2001年时,婚姻登记还未在全国联网。
    被告海口市民政局在庭审中辩称,
    他们当时依法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了程序性审查,
    办理的结婚登记程序符合法律规定,
    但是他们无法判断原件的真实性。
    5.JPG

    在查明案件事实后,秀英法院认为,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可以证实王某清为原告本人;而被告提供的涉外婚姻登记材料上的“王某清”不是原告本人,应认定为系他人冒用原告姓名和身份信息。被告在为“王某清”办理婚姻登记过程中,未尽审慎义务,未能核实发现其所提供的虚假材料,其作出的登记行为认定事实不清,依法应予以纠正。原告要求撤销该结婚证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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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7-12-22 16:11:53 该用户使用手机APP登陆平昌零距离论坛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四川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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