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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昌动态] 注意!今后报警将分流,再也不是事事找警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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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7-11-25 14:38: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四川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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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遇到困难找警察,
    是我们从小到大形成的惯性思维。

    然而……

    “110吗?我跟老婆吵架了,你们过来!”
    “110吗,我被狗咬了,你们帮我找狗主人!”
    ……

    这些无效报警,
    时时刻刻在与真正警情抢占接线资源,
    完全可能延误出警时间,
    酿成悲剧!

    好在,110充斥骚扰电话这个“心头病”,
    终于有良方啦!

    近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警务类报警服务平台与其他非警务类公共服务平台对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推进110等报警服务平台与其他非警务类社会求助、咨询、投诉等公共服务平台的分流处理、无缝对接,进一步提升服务群众、打击犯罪的能力和水平。

    方案内容

    按照《方案》要求,今后,四川的110平台的非警情类报警将分流至其他政府部门。《方案》指出,警务类公共服务平台(110、119、122),按职责集中受理恐怖袭击、刑事案件、治安案(事)件、群体性事件、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与违法犯罪有关的紧急报警以及威胁公共安全、危及人身或财产安全的紧急求助;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正在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投诉;以及其他需公安机关处置的报警。

    而非警务类公共服务平台,按职责集中受理对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等违法行为的举报,对政府相关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涉及经济社会纠纷和一般事务性求助,法律、法规、政策、业务咨询等。

    《方案》要求,警务类公共服务平台收到非警务类公共服务事项举报投诉、求助咨询时,应直接转接至非警务类公共服务平台,由相应职能部门进行处理,或告知群众负责该事项的公共服务热线或职能部门受理电话,遇紧急情况警务类公共服务平台应及时通报有关职能部门。

    非警务公共服务平台和职能部门接到求助咨询、投诉举报,特别是警务类服务平台通报后,须立即受理,及时处置,严禁出现推诿扯皮等情况。非警务类公共服务平台接到警务类报警后,应立即转警务类服务平台办理。

    《方案》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完善全天候值守、限时办结、协调联动、回访反馈、监督考评等制度,确保电话有人接、问题有人管、解决有渠道、结果有反馈、推诿有惩戒。各地要强化监督检查,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对不作为、乱作为的,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坚决杜绝有令不行、各自为政、联而不动、推诿扯皮等现象,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警察提醒

    警务类公共服务平台(110、119、122)按职责集中受理恐怖袭击、刑事案件、治安案(事)件、群体性事件、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与违法犯罪有关的紧急报警以及威胁公共安全、危及人身或财产安全的紧急求助;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正在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投诉;其他需公安机关处置的报警。

    非警务类公共服务平台按职责集中受理对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等违法行为的举报,对政府相关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涉及经济社会纠纷和一般事务性求助,法律、法规、政策、业务咨询等。

    有危难,找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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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7-11-25 14:42: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四川巴中
    哈哈 那我错打110会不会被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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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7-11-25 15:55: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四川巴中
    Bayern 发表于 2017-11-25 14:42
    哈哈 那我错打110会不会被抓呢

    那应该没那么严重
    回复 支持 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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