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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11)日,小编从四川省财政厅网站获悉,四川省下达2017年度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98714万元,其中平昌获得5400余万。
01 中央和省级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2000万元) 用途:用于国有贫困林场贫困职工危房改造,林场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林产业发展。
02 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09964万元) 巴中市23928万元(其中:巴州区4566万元,恩阳区4336万元,通江县5085万元,南江县4699万元,平昌县5242万元) 用途:按照“四到县”制度要求,由各地结合当地脱贫攻坚实际,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精准使用资金,以改善建档立卡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和增收脱贫为重点,因地制宜自主确定项目,建立精准扶贫机制,确保年度减贫任务如期完成。
03 中央以工代赈资金(26910万元) 巴中市2350万元(其中:巴州区450万元,恩阳区150万元,通江县750万元,南江县800万元,平昌县200万元); 用途:按照“四到县”制度要求,由各地结合当地脱贫攻坚实际,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精准使用资金,以改善建档立卡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和增收脱贫为重点,因地制宜自主确定项目,建立精准扶贫机制,确保年度减贫任务如期完成。
04 省级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4000万元) 巴中市200万元(其中:巴州区40万元,南江县60万元,平昌县50万元,通江县50万元) 用途:各地应按照中央和省扶贫开发政策要求,结合扶贫攻坚规划和当地扶贫开发工作实际情况,紧密围绕促进减贫目标,因地制宜确定实施项目。实施项目遵循如下基本方向:一是围绕改善农村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支持修建小型公益性生产设施、小型农村饮水安全配套设施、贫困村村组道路和便民桥等;二是围绕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
05 省级以工代赈资金(4000万元) 巴中市640万元 用途:按照“四到县”制度要求,由各地结合当地脱贫攻坚实际,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精准使用资金,以改善建档立卡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和增收脱贫为重点,因地制宜自主确定项目,建立精准扶贫机制,确保年度减贫任务如期完成。
06 省级农村贫困残疾人扶贫资金(1000万元) 巴中市60万元 用途:主要用于试点合作社等农村经济组织解决残疾人发展生产中的资金问题、技术问题、运输问题、市场风险等问题,带动残疾人发展生产。
扶贫工作一直是我国重要战略部署, 是否实现全面小康的一项标准。 扶贫工作在平昌有条不紊的进行, 仿佛诉说着,明天的平昌会更加美丽, 加油,我的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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