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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平昌零距离 于 2017-1-10 16:41 编辑
对于贩卖小孩的新闻我们已听到了太多, 对于贩卖和买卖儿童的人我们对他们的行为是咬牙切齿的恨。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和未来, 万恶的人贩子却像个幽灵徘徊在侧, 一旦落入其魔爪,不仅是家人心中永远的痛。 善良的孩子也就将在堕入人贩手中的那刻起, 踏上一条步入深渊的路。 孩子进入那个悲惨世界的遭遇, 我们更是无法想象 那些被拐卖儿童的悲惨世界 ▼ 运气好的被收养为人子, 运气不好的被卖给黑厂当童工,永无天日。 又或者被非法组织挖去双眼、摘除器官、打致残疾... 然后扔到街上去乞讨,还有些被卖去当雏妓...... 几乎绝大部分被拐卖的小孩都要转手多次 像牲口一样, 从一开始的收购价一层一层加码, 辗转流经各种不同的地区。 最后警方一般只能抓到中线,孩子去向依然不明, 被拐儿童数字触目惊心(保守估计): 现在国内每年走丢、被拐的小孩 平均高达30万,全球达120万! 触目惊心的数字背后是多少个家庭无尽的悲剧, 说真的, 看到被拐儿童的父母没日没夜、不远千里寻子, 心里真是揪着痛。 人贩子,你的人性和良知都去哪了? 建议国家改变贩卖儿童的法律条款 拐卖儿童判死刑! 买孩子的判无期 ! 一直都是不少人的呼声! 不少明星都曾呼吁贩卖儿童判死刑! 终于 ↓↓↓↓↓↓↓↓ 2017年元旦起 “偷盗婴幼儿”情节特别严重的 将被处以死刑! 让那些无良的人受到应有的惩罚!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其中明确规定: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该司法解释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看到这个消息,真是大快人心! 要想杜绝拐卖,消灭买方市场才是根本。 没有了供应,也就抑制了需求, 买方市场才会逐渐缩减。 将欺骗、利诱等行为的拐卖 提上了死刑的高度,是对社会呼声的回应, 也是对拐卖的一击重拳。
春节又快到了, 让我们共同祈愿被拐卖的孩子尽早回家, 能够与家人团圆过一个愉快的团圆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