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支持民办中职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依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县教科体局研究,决定公开选调6名公办教师到平昌鹰才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任教。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高中语文2名、高中数学2名、高中英语1名,高中物理1名。
2、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近三年年度考核(2013、2014、2015年度)达到合格等次,其中一年为优秀等次;
7、所学专业或近三学年内所任教学科应与报考学科一致。
选调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说课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核、公示、调动等程序进行。
4、报考岗位:报考人员报名时按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要求及条件报名,每个报考人员限报1个学科岗位。
(3)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符合加分要求的奖励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由平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平昌县职业中学、平昌鹰才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共同对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报考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参加考试的人员。
拟选调学科岗位计划数与学科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
语文、数学、英语说课使用教材均采用中等职业学校一年级高等教育出版社教材;其它学科(专业)采用中等职业学校国家规划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说课时由所需教材、教参等由参加选调考试教师自己准备。说课准备时限为40分钟,说课时限为20分钟。说课100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算平均分。
说课结束后直接进行面试,采用现场提问方式进行(不少于两个问题)。面试100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算平均分。
考试成绩:考核成绩=说课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先进表彰:(近5年来)获得国家、省、市、县党委政府(含人事、教育部门联合)表彰的,每次分别加2分、1.5分、1分、0.5分,其它部门单项表彰不纳入加分。同一年度计最高奖项。
教学成果:(近5年来)获得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县教育主管部门或中央、省、市教科所、县教研室表彰的教学成果显著奖、讲课赛(含课堂教学展评、光盘课赛、技能赛)等级奖的,每次分别加1.5分、1分、0.5分、0.2分。同一年度同类比赛计最高奖项。
高三教学经历:近五年(2011年9月开始)担任职教高考升学班高三学科教学(指语文、数学、英语或其它学科)教学工作,一年加0.5分(由学校出具证明,县教科体局核实)。
(2)根据拟选调人数,按考核总成绩第一名确定考核对象,如第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如面试成绩也相同,由选调领导小组决定加试办法。
(3)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选调资格。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4)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不含加分)不得确定为考核对象。
(5)根据面试得分情况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相互调剂学科(专业)职数。
拟选调人员将参加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1、公示。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将在平昌教育科技体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
2、调动。经公示无异议的选调人员,使用县编委“在全县预留教职工事业编制总量中调剂10名到平昌县职业中学(由平昌鹰才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使用)”的事业编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入手续,其行政、工资关系转入平昌县职业中学,工资、绩效及相关福利待遇由鹰才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负责发放。
1、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无论任何时候发现或被人举报并查证属实,均取消选调资格。
2、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和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规违纪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平昌鹰才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公办教师选调工作由平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牵头组织实施,相关工作由平昌鹰才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27-6222816 15528938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