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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19 14:5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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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四川巴中
“珠zxc”网友:
您好!
您发帖反映我校课后服务工作有关情况,我校高度重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8〕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9〕11号)、《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 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巴中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巴教体发〔2019〕1号)要求,为帮助部分家长解决不能按时接送孩子、留守儿童无人照顾等问题,2019年春季开学后,全省中小学陆续开始实施课后服务。
课后服务坚持自愿选择、公益普惠、服务公开和安全实效原则,以家长自愿报名、学生自主参加为前提,课后服务主要通过学生参加各种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自主阅读交流、组织专题教育活动及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等多种形式,不断拓展学生学习空间、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平昌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平昌县发展和改革局、平昌县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我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实际,中学生每生每期课后服务成本费不得超过400元。目前,在尊重家长和学生自愿的基础上,我校于2019年秋季有序组织开展课后服务。若还有疑问,请到学校或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27-6951100 。
感谢您对我校教育的关心和关注,祝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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