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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你的身份信息被别人冒用过吗? 那么 被“重婚”又是一种怎样的感受! 当然很委屈!!! 这不,我们南江的媳妇儿王某清 就遭遇了被“重婚”这种事 她都经历了些什么? 近日,海南海口秀英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王某清不服海口市民政局婚姻登记行政纠纷一案, 法院依法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当庭判决海口民政局撤销2001年为“王某清”颁发的结婚证。 2002年1月,海南保亭县女子王某清与丈夫何某 在南江县登记结婚。 今年10月,她与老公发生争吵时把结婚证撕毁。 之后,两人到南江县民政局补办结婚证时发现, 有人在2001年5月用其身份信息 与一名台湾人陈某在海口市民政局 办理了结婚登记。 从法律上来说,王某清现在已经是重婚。 自己怎么就成了重婚? 王某清找到海口市民政局要求撤销该结婚证, 但是却被海口民政局拒绝。 于是,王某清 以不服民政局作出的婚姻登记行政行为为由 诉至秀英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撤销该结婚证。 2001年时,婚姻登记还未在全国联网。 被告海口市民政局在庭审中辩称, 他们当时依法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了程序性审查, 办理的结婚登记程序符合法律规定, 但是他们无法判断原件的真实性。 在查明案件事实后,秀英法院认为,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可以证实王某清为原告本人;而被告提供的涉外婚姻登记材料上的“王某清”不是原告本人,应认定为系他人冒用原告姓名和身份信息。被告在为“王某清”办理婚姻登记过程中,未尽审慎义务,未能核实发现其所提供的虚假材料,其作出的登记行为认定事实不清,依法应予以纠正。原告要求撤销该结婚证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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