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名为《抒情》,本质却是“反抒情”的,或者说是“反滥情”的。
整首诗在冷静的叙事中透着一种反讽的意味。一个“抒情的青年”,毕业本可以去北京工作,却回到家乡,原因是因为他十分怀念高中时曾走过好几次的一条小径。按照传统的抒情诗歌写法,他回到家乡,得偿所愿,情感得到归处,生活安稳,岁月静好。
但现实本身是“反抒情”的,回乡也好,远方也罢,倾注太多幻想,掺入太多抒情的感觉,怀着自我感动,总会“出问题”、“变了味”、“不对劲”。“抒情的青年”也总会在幻想与幻灭之间摇荡,陷入灰心、厌烦以及无边的痛苦。
其实人生一切皆苦,哪有那么多惬意等着满足呢。人一贪嗔痴,就容易矫情。还不如做个“佛系青年”,放下即自在,随缘随喜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