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日前,巴中市 平昌县“人血白蛋白”假药大案在当地法院审结。候某、陈某、王某等13人因销售假药罪分别被判处6个月至1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及2000元至10万元不等的罚金,并对扣押在案的“蜀阳牌人血白蛋白”、“新喘宁散”予以没收,对各被告人非法所得的赃款予以追缴。
2016年4月,平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辖区岳家镇某村卫生室负责人陈某家中查获人血白蛋白7瓶,经检验和鉴定认定为假药。该局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联合侦办。
经法院审理查明,陈某于2015年7月从一流动药贩侯某(南充市仪陇县立山镇人)手中,以350元/瓶的价格购进了10瓶该批产品后,存放在自己哥哥陈某家中冰箱内,并以村卫生室名义使用对外销售使用。至案发时,已使用3瓶,其中一瓶给自己亲属使用,另外两瓶以450元/瓶的价格销售给其本村向某。向某将其中1瓶给其父亲使用,另外1瓶以500元/瓶转卖给牟某。经公安机关查明,陈某销售的假药“人血白蛋白”是从南充市仪陇县立山镇的候某处购得,2016年8月25日,平昌县公安局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2016年8月30日,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候某抓获。
现依法查明,犯罪嫌疑人候某自2009年至2015年初,从周姓男子处和周姓男子亲戚处以25元/瓶的价格分四次购进蜀阳牌“人血白蛋白”150瓶。后候某以280元/瓶至500元/瓶不等的的价格先后销往巴中市巴州区鼎山镇、凤溪乡;平昌县县岳家镇、六门乡、响滩镇、黑水乡、大寨乡;南充市仪陇县瓦子镇、南充市营山县合兴乡等地。其中,2015年2月至2016年3月,候某以280元/瓶至400/瓶不等的价格向陈某销售了蜀阳牌“人血白蛋白”。
2017年3月23日,平昌县人民法院以销售假药罪对上述13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判决。
来源:巴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