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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入室盗窃后,不仅没有离开,居然趁被盗人家里无人居住,在房主家住了一个多月,不仅在那里吃吃喝喝,还把盗窃来的东西放房主家!大家如果长时间不在家,一定要锁好门,别留下什么贵重物品,或者委托他人看管。
去年7月,恩阳男子陈某某实施入室盗窃,发现主人长期不在家,竟然在房主家里住了一个多月,还将从其他地方偷盗而来的东西放在房主家。
据了解,在去年5月至7月,陈某某在恩阳区茶坝镇多次实施盗窃,分别盗走摩托车、菜籽油等物品。
2016年7月中旬的一天,在恩阳区茶坝镇某村,陈某某在户主黄某及其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采取撬门入室方式进入黄某家,自当日起至9月初在黄某家居住、生活、躲藏,致使黄某家中财物受损。在此居住期间,陈某某还多次实施盗窃,并将部分盗窃所得赃物藏匿于黄某家中。
2016年9月12日,因涉嫌盗窃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陈某某被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刑事拘留。
恩阳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盗窃他人财物,价值6452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另外,被告人陈某某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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