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公安局 关于新华街东段“1.11”交通事故的情况通报
2018年1月11日9时40分,我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我县新华街东段县住建局附近道路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警后,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强立即带领交警、巡特警、派出所民警赶赴现场指挥处置,并在第一时间通知120急救中心、119赶赴现场施救。经核实,我县元山镇驾驶员邓某持C1证驾驶车牌号为川Y98142的轻型箱式货车从农场行驶至新华街东段住建局附近时,将过人行横道的3名行人撞倒致伤。目前,3名伤者已送医治疗,伤情稳定,邓某已被我局控制,相关后续工作正有序开展。公安机关在此呼吁广大驾驶员朋友和市民一定要时刻绷紧安全弦,共同维护我县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特此通报平昌县公安局2018年1月11日
为我们大平昌公安点赞,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抢救伤员送到医院,第一时间将驾驶员归案。我们平昌人之福…… 为交警点赞 开车注意安全啊,希望伤者早日康复。 希望伤者没有事,能够早点痊愈。 开车千万要注意安全,避免悲剧发生。 公安回复很及时。驾驶员要注意行车安全啊,希望伤者没有大问题。 要过年了,行人过马路多看哈周边,司机朋友整慢些。 还好相关单位处理得快,伤者也得到了及时的救治,希望伤者早日康复。 要过年了,都要注意安全啊 幸好及时将车下的人救出,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开车千万要注意安全,避免悲剧发生。 要过年了,都要注意安全啊 希望伤者没有事,能够早点痊愈。 愿伤者早日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