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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动态] @平昌所有微信群主:群里有以下信息将担责,已有人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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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20 12:55: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四川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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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微信群、QQ群早已不是法外之地,随意在此传播非法内容,很可能会触犯法律,而且群主还会受牵连。最近就有位微信群主摊上了事,被判刑半年。

微信群友发布淫秽视频
群主被判刑半年

31岁的罗某是云南省德宏州人,本科文化,自由职业。2017年2月份,罗某使用微信号创建一个微信群,罗某为该群群主和管理员。
2017年12月,一名微信用户与罗某商量后,罗某允许他人在群内发布淫秽视频供群内成员观看。为逃避网络监管,罗某多次对该微信群昵称进行更改。
微信截图_20181020124206.png
该微信群被查获时群内共有150名成员。经民警远程勘验检查,2018年3月31日至4月10日该微信群内共发布疑似淫秽视频共计515个。经鉴定,上述515个疑似淫秽视频均为淫秽视频。
2018年5月16日罗某因本案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30日被逮捕。法院审理后认为,罗某违反法律规定,传播淫秽视频515个,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罗某当庭自愿认罪,可依法从轻处罚。法院一审判决,罗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微信群不是法外之地
谁建群谁负责

2017年9月,国家印发规定,要求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依据法律法规、用户协议和平台公约,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构建文明有序的网络群体空间。
微信截图_20181020124256.png
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即“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依据法律法规、用户协议和平台公约,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构建文明有序的网络群体空间。
群主作为群的管理员,应该维护好群里的秩序,不要让非法信息、违法行为群里泛滥,出现了问题要及时管理、报告。群组一旦出现违法情况,群主在履行义务不当或应当履行义务而没有履行义务的情况下,承担相应的责任。

以下这些消息千万别发

微信上发言也要担负法律责任,以下消息千万不要转发,群主也应及时对这些消息进行管理。
微信截图_20181020124312.png
不信谣不传谣
所谓的内部资料不发
涉黄、涉毒、涉爆等不发
军事资料不发
有关涉及国家机密文件不发
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信息不发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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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28 19:32: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四川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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