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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 教师培训质量,近日市教育局出台了 《巴中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学时管理办 法(试行)》,自 2018 年元旦开始实 施,办法对全市中小学教师的培训学 时进行了规定。每年至少需要培训 多少学时,不达标准有何影响?巴中 市教育培训中心主任张洪祥进行了 解读。 范围: 包括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 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师 进修校以及市、区县教研机构和校外 教育机构,涉及全市 3.5 万余中小学 教师。 时间: 教师培训学时管理以学年为单 位,每年 9 月 1 日起,至次年 8 月 31 日止。 学时: 1、培训每五年为一个周期,五年 内每名教师须完成不少于 360 学时 的在职岗位培训,其中每年完成的培 训不少于72学时。 2、新任教师必须完成 120 学时 岗前适应性培训,完成后视同已完成 该年 72 学时在职岗位培训;班主任 教师每五年须接受不少于30学时的 专题培训等。 3、除参加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 政部门组织或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 的培训外,还可通过参加中小学教师 职业技能培训、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 发表文章等方式认定相应的学时。 影响: 1、教师每学年参加培训的情况 全部录入“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 对教师职称评聘、教师资格注册、绩 效考核和评优评先等有重要作用。 2、教师培训情况将纳入学校工 作目标考核和区县工作目标考核。 未完成学年 72 学时培训,视为该 学年培训不合格,该年度不得评优 评先,年度绩效考核按最低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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