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推荐:下载手机客户端
      论坛导航   平昌论坛   重大好消息!国家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返回列表
    查看: 23589|回复: 0
    收起左侧

    [话题] 重大好消息!国家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10-4 15: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陕西西安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日前,民政部、财政部发出通知
    再次提高
    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微信图片_20171004151127.jpg
    知道你已经迫不及待想知道啦
    话不多说,一起来看

    微信图片_20171004151138.gif
    从2017年10月1日起

    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0%

    ① 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
    ②“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
    ③“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

    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 ?元

    ① 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1200元
    ② 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600元
    (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

    现行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 ?元

    ①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450元提高至500元
    ② 参战参试人员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500元提高至550元
    ③ 农村籍老义务兵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增加补助5元
    (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承担)

    调整后

    ☞ 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为每人每年72850元、70550元、68240元,分别比2016年提高了6620元、6410元、6200元。

    ☞ 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23130元、19860元和18680元。


    ☞ 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50520元、50520元和22790元。


    微信图片_20171004151143.jpg

    这是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第24次提高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第27次提高“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和“三红”生活补助标准。

    今年中央财政继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此次提标新增第四季度补助经费12亿元,全年共安排优抚对象补助经费404亿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收藏:1144 | 帖子:3万

    精彩推荐:下载手机客户端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电话:0827-6262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