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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两江国际全体业主书
鉴于两江国际存在诸多遗留问题.经众多业主与相关个人,单位及职能机构的多次友好,和谐,僵持,对抗的沟通下均为得到有效的解决办法及答复.让大家整日忧心忡忡而惶惶不可终日的错觉.不管是从身体还是身心都造成了相对的伤害.恰巧在这雾霾密布之时又出现大家猝不及防的诸多事宜.难道大家就真的没有它法吗?难道大家就这样忍气吞声地让他们为所欲为吗?
不!要告诉大家.我们现在是生活在共产党领导下的法制社会.并非是曾经的天朝时代.我们广大业主要主动拿起党和人民赋予我们应有的武器去与那些投机取巧,损人利己的小人与无作为单位及个人就行合法的,合理的,有效的对抗.这才是我们真正的出路!
两江国际在入住长达2年左右,为什么那么多的问题一直没有解决?为什么呢?因为我们业主没有合法的团队成为后盾.因为个人的力量很难与之抗衡.因为你没那么多的时间和精力去与他们对抗,因为他们是团队,你是个人.所以在矛盾集合的今天.也正是大家准备组建自己团队的时候.谁都没有想到有那么一部分人放弃了做人的道德底线,藐视法律法纪的尊严.在没有经过广大业主同意及知晓的情况下突然天降”业主团队”(业主大会筹备组)让人突感茫然!这个筹备组是什么时候产生的?如何产生的?难道是有人自封的?还是外来的诈骗团伙呢?不由想到以下问题:
问题一
这个所谓的筹备组的成立是否具备合法性?依据相关人员上访街道办要求街道办出示相关申请,街道办拒不提供相关资料及接待说明.该筹备组是否有效合法性.这就是街道办为民服务的体现?为什么不为提供相关资料及接待说明该筹备组是否合法?
是因为该筹备组根本就不合理合法成立的.完全是任命和自封的.所以街道办不接待不提供资料于上访业主.另依据部分当事人聊天记录证明该筹备组并不具备有效合法性,完全可以理解为关系所得而成立.(原话如下:现在同州办事处在他们多次努力下,逼住建局同意成立业主委员会.)按如此理解同州办事处难道与该筹备组有不告人的秘密?难道前期这么多问题无法解决的原因是因为同州办事处吗?是同州办事处制造障碍吗?难道是同州办事处在损害两江国际的业主的合法权益吗?难道是同州办事处藐视国法国纪,渎职,专权吗?在如此多的疑问下出现的业主大会筹备组难道具备合法性?
问题二:
有多少业主参与了这个筹备组成立?成立前期是否有张贴相关告全体业主书吗?筹备组成员(各栋业主代表)名单是否都经过各栋选举或者推荐的呢?
经过多人明察暗访以上问题均为自己任命并非选举而定.并非公开,公正,合理,合法的,所以该组织属于非法无效组织.
问题三:
请问在如此不合理情况下成立的筹备组,同州办事处为什么在同一天(2017年8月29日)发布相同字号不同内容的文件?难道权力在手可以随意任意吗?请问这是谁给的权力可以朝令夕改?
以上为说明同洲街道办与他们同流合污.说明同州办事处存在渎职问题.与广大业主的利益不顾.但是他们的权力是人民给的.我们同样也又权力收回他们手中的权力.
问题四:
该筹备组在明知不合法的情况下,为什么还可以在9月5号依筹备组的名义下发通知并加盖公章?是谁给他们力量和权力?难道有人保护?
请问相关单位和个人,他们的公章是谁批准的?备案了吗?有备案申请吗?上不是每天人人都可以刻个公章说自己是谁可以吗?在众多不合法理情况下的问题,部分业主向同州街道办投诉及诉求为什么不给予处理及协调?他们的职责去了什么地方?他们如何服务于民?从他们的服务态度者完全是在服-务-愚-民!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物权法,巴中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现行相关文件,业主大会筹备组的成立必须是公开,公正,合理合法.筹备组成员必须是经各栋业主推荐,委托,选举产生成立的,而不是任命.
宗以上种种表现均体现街道办不为民办事,与该筹备组有不可告人之秘密.他们自己任命的筹备大家完全不必认可!
强烈要街道办给予合理的解释还两江国际广大业主一个合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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