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来领证!平昌这些楼盘集中办《不动产权证书》啦~
关于集中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告知书(第三期)尊敬的各位业主:
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如避免房屋被非法抵押、转让或查封,确保孩子入学、房屋交易、抵押等权益不受影响),现对已具备分户登记条件的楼盘业主,集中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具体事宜告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二、办证地点
平昌县市民之家二楼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金宝大道金安华府)。
三、办证所需资料
1.已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拆迁安置还房合同)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属夫妻共有的还需提供户口簿、结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不动产销售发票(商品房缴纳契税需用);
4.契税完(免)税凭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四、已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的楼盘
请您尽快备齐相关资料前来办理,以便及时完成登记。感谢您的配合与支持!
后续,不动产登记中心将陆续更新相关信息。
特此告知。
平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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