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2024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嘉奖”和“记功”对象公示
平昌县2024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嘉奖”和“记功”对象公示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9〕71号)文件精神,对2024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机关工勤人员给予“嘉奖”奖励,对(2022年、2023年、2024年)连续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机关工勤人员给予“记功”奖励。经申报、审核、征求意见等程序,现对拟“嘉奖”和“记功”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1月27日。公示期间,如对拟“嘉奖”和“记功”人员有异议的,可向县人社局反映,并提供事实依据和证据材料,以方便核查。
联系电话: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827-6229822。
附件:
1.平昌县2024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嘉奖”人员名单
2.平昌县2024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记功”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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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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