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公安局关于启用电子抓拍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平昌县公安局决定启用以下电子抓拍设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运行时间
1、试运行阶段:2025年6月17日8时至2025年6月24日8时(对违法行为将作警告处罚)。
2、正式启用阶段:自2025年6月24日8时。
二、启用设备点位(具体点位附后)
1、平昌县S409线兰草镇双向固定测速2处(限速30公里/小时);
2、信义大道2处;
3、新华街10处;
4、新平街2处。
三、抓拍范围
(一)平昌县S409线兰草镇幼儿园双向固定测速
1、机动车超速行驶的;
2、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的;
3、机动车驾驶人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4、机动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二)违停设备
1、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
2、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
平昌县公安局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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