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公安局关于征集常某军、邹某琼犯罪线索的通告
平昌县公安局关于征集常某军、邹某琼犯罪线索的通告近期,我局正在侦办常某军、邹某琼等人涉嫌组织、领导网络传销活动案。经查,常某军、邹某琼等人在网络平台成立“圣鑫店铺”,以发展会员交易虚拟“盲盒”的形式,收取“上架费”。为全面收集证据,查清犯罪事实,请在网络平台上参与“盲盒”交易的当事人到平昌县公安局经侦大队311室进行登记,并提供以下资料:
1.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用于在平台交易“盲盒”的银行账号、支付宝账号、财付通账号及交易流水;
3.宣传资料(含图片、视频、QQ和微信聊天记录、纸质资料等);
4.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开始登记确认,不能来现场参加登记确认的,请电话联系办案民警,并相互转告。
特此通告。
地址:平昌县新华街东段袁三巷12号
联系人:谢警官、佘警官
联系电话:(0827)6335110 19983615537
平昌县公安局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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