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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平昌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岩口镇穿柏村部分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岩口镇穿柏村4社范围内,具体范围和位置以土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土地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巴中平昌泥龙35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用地需要。
三、公告时间
2025年5月6日—2025年5月20日。
四、土地现状调查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岩口镇人民政府即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和数量等信息开展现状调查,请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调查期间同步开展该批次征地行为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请广大村民代表和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积极反馈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镇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同时在平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特此公告。
平昌县人民政府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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