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人民服務 发表于 2021-5-8 18:52:53

平昌2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高欠款50000元....

近日从达川区、通川区人民法院获悉平昌有2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情如下↓↓↓
失信被执行人公告之自然人篇章
为敦促失信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本院决定,将下列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信息向社会予以公布。根据法律规定及诚信建设,下列失信被执行人在案件执结前,禁止乘坐高铁、飞机、软卧出行,不得住星级宾馆酒店、子女不得就读高消费学校、不得购买房屋、不得旅游度假等高消费行为,并将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支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及征信系统记录等方面受到信用惩戒。



请广大人民群众慎重与失信被执行人交往,有效防范交易风险,确保个人资金安全,同时欢迎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818-2190150,0827-2510037。

君子不欺之以方 发表于 2021-5-9 08:07:29

严格打击老赖行为

兰德酷路泽 发表于 2021-5-9 09:15:23

人无信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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