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眼前的“肉”不是“我要买的肉”
某公司以低于市场价1000-3000元的价格售卖的“公猪肉”实际为母猪肉。四川省巴中市巴忠罐头食品厂的张某(化名)明知如此,却还是将其购入并制作成“公猪肉”罐头销售,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发现伪劣产品消费者应如何维权?听法官支招。https://imgcache.qq.com/tencentvideo_v1/playerv3/TPout.swf?max_age=86400&vid=s32415m2tam&auto=0
严惩不贷 压力打击违法乱纪 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 直接枪毙 严惩不贷 严惩不贷 这个人才是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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