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半 发表于 2021-3-7 11:16:45

巴中一妈妈跟“的哥”交往,老司机却惦记其女儿,结果很悲催

据裁判文书网2021年3月2日显示,巴州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强奸案,实施罪恶的男子为妈妈男友,在与其母女同住期间,趁其女儿熟睡之际,将其女儿强奸。目前,该案经法院审理后,一审判处男子三年三个月。

(图片来源于网络)
被告人张某国,绰号兵某儿,男,1979年4月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出租车驾驶员。户籍所在地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现租住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因涉嫌犯强奸罪,于2020年9月26日被抓获,次日被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30被逮捕。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被告人张某国与李某相识并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后二人以夫妻名义对外同居;2018年,李某之女甘某某与二人一起生活。

2020年9月26日19时许,被告人张某国在位于巴中市巴州区的家中,进入被害人卧室,利用被害人熟睡、孤立无援之机,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事后甘某某将此事告知其朋友及父亲甘某,甘某遂让其弟周某报警。

当晚21时许,被告人张某国被抓获归案。

被告人张某国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同意适用简易程序,且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

巴州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证据与公诉机关的指控一致。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国违背妇女意志,利用被害人孤立无援、熟睡之际,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依法应予刑罚处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国犯强奸罪的事实及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
被告人张某国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国自愿认罪认罚,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可以从宽处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法院予以采纳。

综上,为了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及妇女的性权利不被侵犯,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性质、情节、认罪态度,巴州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张某国犯强奸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袁亮 发表于 2021-3-9 07:39:37

狗崽种不是人,该死

燃烧! 发表于 2021-3-7 11:25:55

判轻了http://m.pcljl.com/public/emotion/face_033.pnghttp://m.pcljl.com/public/emotion/face_033.pnghttp://m.pcljl.com/public/emotion/face_033.pnghttp://m.pcljl.com/public/emotion/face_033.pnghttp://m.pcljl.com/public/emotion/face_033.png

你是我的小猪猪 发表于 2021-3-8 14:38:13

狗日的不是人啊,那么小,都下的去手

礼行天下 发表于 2021-3-7 23:24:46

请问国内法律界的官员,在国外对罪犯有用‘某’这个字吗

东平 发表于 2021-3-9 01:16:05

多半是拿了钱的不然怎么判这么轻,禽兽不如的事都能做出来

皮克桃 发表于 2021-3-7 12:08:12

畜生,这样的人直接给他割了

天下第一白 发表于 2021-3-7 13:57:19

病娃儿你娃儿废了啊

你趴在地上抽烟 发表于 2021-3-7 18:22:14

你娃娃也是个人才啊!

骑驴看账本 发表于 2021-3-7 19:32:13

不像话,该重判!

君子不欺之以方 发表于 2021-3-7 20:27:49

太可恶了

凡人- 发表于 2021-3-7 22:39:53

是人吗?废了吧

锡林郭勒 发表于 2021-3-7 23:03:34

我只能说卧槽
页: [1] 2 3
查看完整版本: 巴中一妈妈跟“的哥”交往,老司机却惦记其女儿,结果很悲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