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国故人 发表于 2020-12-21 09:56:37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01.8万元,巴州区原副区长岳某兵被判九年!

12月18日,记者从巴中市通江县人民法院获悉,该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岳某兵犯受贿罪、徇私枉法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徇私枉法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岳某兵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巴中市通江县人民法院 供图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岳某兵在担任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及职务调整后,利用自己在工程项目建设、治安管理、人事管理等工作上的职务便利,先后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01.8万元,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岳某兵徇私枉法,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其受到追诉,应当以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岳某兵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应当以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该案彰显了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一查到底、一网打尽的坚定决心。

北京没有东京热 发表于 2020-12-21 17:39:27

有命贪要有命花啊

果实小姐 发表于 2020-12-21 17:39:42

百多万简直太贪了

翘毛同学 发表于 2020-12-22 17:42:25

有命挣没命花

翘毛同学 发表于 2020-12-22 17:48:19

现在打击力度这么大,还敢贪啊

师爷 发表于 2020-12-26 21:54:07

判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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