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文明执行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巴中法院执结一起房屋腾退案件
为维护司法权威,保障当事人合法胜诉权益。近日,通江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胡燕文带领执行团队善意文明执结一起房屋腾退案件。案情简介
2014年,申请执行人周某某与被执行人刘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我院审理后,判决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被执行人刘某某退还申请执行人周某某房屋。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刘某某一直拒绝退还房屋,申请执行人周某某只能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的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与被执行人联系,对其讲解法律、分析事理,劝其尽快腾房,被执行人始终拒绝腾退;我院遂张贴腾房公告,限期自觉腾房,但其仍置若罔闻,便决定依法强制腾退。
在实施强制腾退前,执行团队本着以情理为主的原则,再次到被执行人刘某某老家对其父母释法明理。被执行人刘某某的老家在一个非常偏远的小山村,家中只有两位年近90高龄的老人,当老人看到执行干警说道:我知道你们是来干什么的,我也知道应该还他们的房子,可是我儿子和孙子几年前不幸溺水而亡,现在只有这个女儿,她也离婚了,对不起了,我马上给她打电话,让她尽快与你们联系……
看到这一幕,法院的执行干警什么也没有说了,默默地为两位老人添好碳,并叮嘱两位老人注意通风,勤开窗。在回去的路上,胡燕文副局长给被执行人刘某某发送了一条情法兼顾的短信,并说明相关后果。
第二天一早,刚到单位的胡燕文便接到了被执行人刘某某的电话,说她已经到了法院。随即,胡燕文便通知申请执行人到单位,经过一个小时的法与情释明,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
近年来,通江法院始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针对各类执行情况灵活施策,最大限度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可以 这又咋了 这才有人情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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