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国故人 发表于 2020-9-12 09:51:39

屡教不改!巴中男子冒充警察骗钱30年间入狱6次……

全国第36个教师节刚刚过去,深处高墙之内的王某斌似乎已经忘记了自己曾经是一名教书育人的人民教师。1988年,高中毕业的王某斌开始了从教生涯,然而王某斌从教几年后就开始产生厌烦情绪,不认真钻研如何做好“园丁”,却总想着不劳而获,教师的职业似乎已经不能满足王某斌,王某斌开始策划如何走上“从警”之路,但他也从此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1994年,王某斌开始了“从警”之路,94年10月的一天,王某斌冒充警察以协调处理纠纷为由抢劫陈某某、李某某128元,同年再次冒充警察为他人“安排工作”为由骗取杨某某120元。1994年,原巴中市人民法院以招摇撞骗罪、抢劫罪判处王某斌有期徒刑五年。

你以为他就改过自新了吗?
NO!
他“认真”地踏上了这条“假警察”之路。
经核查
1994年~2016年期间
王某斌先后五次因冒充警察招摇撞骗被人民法院判刑入狱
2018年,王某斌再次回到家乡巴中,谋得一份保安的工作,年近半百的王某斌也算走上正道,然而年岁和多次牢狱经历并没有让王某斌改变——“从良”,他还是一如既往地“从警”。

2019年10月,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刑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自己被一个冒充巴中市交警支队领导的“王军”骗取8000元人民币。经办案民警调查,王某斌有重大作案嫌疑,并将王某斌缉拿归案。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身为巴中市某小区保安的王某斌冒充交警支队领导,以“处理违章”、“安排工作”、“办证办卡”、“介绍工程”等名义骗取龙某某、黄某某、罗某某等人38140元。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斌冒充人民警察,骗取他人钱财,有微信聊天记录、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转账凭证等证据予以佐证,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构成招摇撞骗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0年,王某斌因招摇撞骗罪被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这已经是王某斌在三十年间第六次入狱
苦海无边,回头是岸。
小编寄语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一切违法犯罪行为,都将面临法律的严惩。在此,小编要告诫那些抱有侥幸心理的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同时,小编也要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自身防范意识,依法依规办事,避免上当受骗。

一别两宽 发表于 2020-9-12 17:47:04

这种人还说锤子直接枪毙得了

果实小姐 发表于 2020-9-12 17:47:13

不知悔改的人留着干啥?

雅俗共赏 发表于 2020-9-12 17:47:19

胆子真的大

干了这杯酒 发表于 2020-9-12 18:42:49

狗改不了吃屎

君醉相思 发表于 2020-9-13 07:4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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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和闻马嘶 发表于 2020-9-13 18:10:32

是谁给他的勇气?梁静茹吗?

最佳男主角 发表于 2020-9-13 18:10:49

风和闻马嘶 发表于 2020-9-13 18:10
是谁给他的勇气?梁静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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