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巴中一老人竟然狠心杀死自己的女儿和孙子,原因竟是....
近日,巴中市人民检察院发布一则典型案例,一名老人因嫌弃自己有智障的女儿和孙儿,竟然狠心将他们双双杀害。▲图片源于网络,与本文无关
【基本案情】
被告人何某与被害人小华(化名)(女,殁年32岁)系父女关系,小华与吕某结婚后生育了被害人小明(男,殁年10岁),小华及其子小明均自幼智力残疾、生活不能自理。因吕某常年在外务工,小华、小明一直与被告人何某夫妇共同生活。期间,被告人何某认为两被害人系家庭和社会的累赘,为减轻负担,起意杀死二人。
2018年某日上午9点左右,小明大小便失禁,被告人何某因气愤便决定与小华、小明同归于尽。10时许,被告人何某从家里拿了一包农药丸及一瓶外用药酒,将小华和小明二人带至自家房屋前的梯步上,用双手将小明掐死后,又用从路边捡来的电线将小华勒死,后何某先后采用服药、用头撞墙的方式自杀,因及时被他人阻止后强行送至医院救治生还。
【裁判结果】法院生效裁判认为,被告人何某因愤杀死其女和孙子,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以惩处。以被告人何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典型意义】本案是一起不堪家庭重负,杀害家中残疾人来解脱自己的典型案例。在法律面前,每个人的生命都应被平等的尊重和保护。
小华系残障人员,父母应当尽可能地为其提供救治条件并履行保护抚养职责,被告人何某却视其为家庭负担。为了分担生活压力,被告人何某不顾其女小华是否具备结婚生育条件而使其结婚并生育小明,两被害人均无选择和决定的能力,却被被告人视为家庭和社会的累赘。
正是被告人错误的思想观念和家庭伦理观念致使其原本并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本案给我们的警示:父母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应当承担起抚养保护教育的责任,对待残疾子女和未成年子女更应给予特殊的照顾,法律不允许任何人以此对其进行伤害甚至剥夺其生命。尊重生命,敬畏法律,应该是我们每个人的必修课。
来源:巴中市人民检察院
这恰恰说明了农村的生活情况,饭吃不饱 那是他孙子啊,他怎么下得去手 有钱人有车有房,拿低保,而真正需要的人却……这个问题值得深思 父母就没去关心过孩子吗?恰好酿成了悲剧 好狠的心... 怎么下的去手 哇,这样的爷爷奶奶,父母怎么会放心 以现在的物价,农村低保能养活自己吗?为啥不提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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