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夜骑士 发表于 2020-3-23 15:59:33

摊上事了!巴中三名男子在禁渔期间非法电鱼,当场缴获电鱼机等作案工具

近日,巴中市南江县相关部门对袁某、孟某、何某在南江河沙河段(油房沟河)使用电子捕鱼器非法捕鱼的行为进行立案侦查,袁某等三人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据悉,3月18日晚上23点,南江县水产渔政局联合沙河派出所,在南江河沙河段(油房沟河)现场抓获使用电子捕鱼器非法捕鱼的袁某、孟某、何某,缴获电子逆变器、锂电电池、矿灯、舀兜各一个、下水裤2条等电鱼工具,并扣押非法捕获的4条共0.265kg野生鱼。

袁某等三人在禁渔期使用禁渔方式捕鱼,严重破坏了南江河流域的渔业生态资源,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其行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目前,正值长江流域禁渔期,天然水域的鱼类正在繁殖,为贯彻农业农村部的“中国渔政亮剑2020”专项行动,南江县水产渔政局加强了与公安、检察、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增加了对天然水域的巡查次数,加大了对非法使用禁用工具在禁渔期、禁渔区非法捕鱼的打击力度,坚决打击破坏水产生物资源的违法行为。

提醒广大群众:电鱼是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也是明令禁止的捕捞行为。他们将对辖区内红水河流域进行集中排查,重点打击炸鱼、电鱼、毒鱼等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加强红水河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鉴于五起案件的被告人归案后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自愿赔偿损失,法院予以从轻处罚。

思忘 发表于 2020-3-23 16:15:30

顶风作案!该着~

隔壁王同学 发表于 2020-3-23 16:53:06

注意哦,平昌水域十年禁捕,部分水域是永久禁捕的

独爱一生 发表于 2020-3-24 09:56:06

可以钓鱼不呢?野钓对生态没什么影响吧,

玖月晓晓 发表于 2020-3-25 23:14:49

该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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