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公安局平昌县网信办关于严厉打击网络谣言的通告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此次疫情防控工作,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关乎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但最近我县个别网民在网络上发布未经核实的信息,转发不实信息,甚至制造、传播谣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为做好疫情联防联控,平昌县公安局、平昌县网信办联合通告如下:一、广大网民对网络信息要仔细辨别、理性判断,要从官方途径了解权威疫情信息,对未经证实的消息以及地域不清、指向不明的信息不发布、不传播、不评论,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二、不得随意转发QQ、微信群、朋友圈、抖音、快手及其他网络平台发布的没有权威和正规来源的截图、视频、音频等信息。
三、对在自己开办的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微博等互联网平台已经发布不实信息或评论的,要尽快删除,主动消除不良影响。
四、对通过网络发布、传播的虚假信息,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网信部门、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追究发布人、转发人、群主等的相关法律责任。
欢迎广大网民和群众投诉举报网络谣言、违法和不良信息。
举报电话: 110(县公安局),13541797893。
县网信办:0827-6285039,18282723918。
举报邮箱:171751756@qq.com
平昌县公安局平昌县网信办
2020年1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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