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涵水镇幸福村12社土地征收不给老百姓拿土地费
http://pic2.pcljl.com/video/20200127/1580119703041136_512.mp4网友,您好:
您反应的关于幸福村12社土地征收问题已收悉。
经核实,2016年有业主从幸福村十二社农户中流转土地发展花椒产业属实,共流转土地198亩。现该产业由幸福村十五社村民冉启平经营,因产业未见效益,业主资金周转困难,还未兑现2017-2019年土地流转费属实,合同约定价格为400元/亩.年。为解决群众利益诉求,村两委多次约谈冉启平,要求尽快筹措部分资金,至少兑现一年的土地流转费,其余向农户请求延期,争取群众理解,待今后产业效益大增后,再兑现其余部分。计划内资金约8万元正在筹集之中,望理解并予以支持,谢谢!
如有其他疑问,请致电平昌县涵水镇人民政府0827-6416800。
平昌县涵水镇人民政府
2020年2月5日 你们涵水镇政府每次都是这样说!每次都是以忽悠我们老百姓了事http://m.pcljl.com/public/emotion/face_020.png你们当初流转土地的时候是怎么跟我们老百姓说!过后又是怎么处理的!你们这是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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