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法院判决平昌县凉亭村委会非法剥脱我宅基地产权,及林权
行政诉讼状原告,吴立云,男,汉族,出生1971年7月19,户籍,四川省平昌澌滩乡凉亭村一社3号
被告,平昌县澌滩乡凉亭村委会
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决平昌县凉亭村委会非法剥脱我宅基地产权,及林权(2)请求法院判决平昌县澌滩乡凉亭村委会补偿我4.6亩退耕还林的国家补偿款(3)请求法院判决平昌县澌滩乡凉亭村委会补偿我十多年无效信访的误工费,车旅费,人工费10万元。
事实理由:(1)吴立云1971年出生1976年父亲去世,上有三个姐姐,两个哥哥分别成家立业,最小的与母亲一起生活,1984年担任家庭户主,耕种着三个人土地母亲,姐姐和4.6亩土地,履行着国家农业税款义务,1988年姐姐出嫁,1990年农历冬月24,母亲突发心肌梗塞去世,1991年正月十六外出打工,临走时将我的耕牛和能变卖成钱的物品卖给我同村村民邓庆中,土地房屋所有一切均由哥哥吴立华管理,1992年哥哥外出打工,村干部以我出了意外永远不会回家为由将我哥哥多做的土地流转给增添人口需要的人,后来宅基地确权直接将我的房屋确权在哥哥名下,根本就没有我的存在,林权更没有我的一草一木,(2)我离家出走身上唯一的行李就是共产党给我的身份证和户口簿一直保留更新至今,村干部一直强调说我2006年才上户的,我的身份证号513028开头,2006年回家给孩子爱人注册上户应是理所当然,同时追究我房屋及土地问题没有得到相应的处理,后来通过网络查找到我乡政府有关人员习珍德同志的联系电话,通过几次电话也没有得到相应的处理,再后来县信访局,市信访局,省信访局,国家信访局,十几年的信访让我心身疲惫不堪,最终是村干部说了算,(3)我于1995年回家将我哥哥的儿子带到我身边代养,并不是我由哥哥代养,我的宅基地没有租给哥哥,更没有卖给给哥哥(4)2019年2月19号由县信访局局长组织的一场专题会后的处理意见,驻村干部让我书写一份承诺书不在追究国家土地退耕还林和国家补偿款,如果我要追究国家补偿,就要我补交历年来欠交国家农业税款,我已承诺不追究退耕还林补偿款,我要求政府给我出具我抵交历年来所欠的国家税款发票和依据,否则承诺书无效。
此致
平昌县人民法院
诉讼人:吴立云
2019年12月22日
感谢人民网官方的建议,感谢平昌零距离官方的正题修改!我的生命即将成为过去,我一定要以生命做代价来捍卫做人的尊严! 我的呼声只想回家重整家园 你说我该国家农税提留,你早已把土地给我剥脱给别人了,我凭什么给你交?我当前4.6亩是通过航拍估计而获得的,我脚下的每寸土地都是国家的,我不求国家给我财富,我只要一个上帝给我一次做人的尊严!
http://pic2.pcljl.com/video/20191225/1577239469400668_488.mp4 国家信访局受理审核中 几天过去了,还在审查中??? 难道我大平昌就没有一个正义之士出来出来说句公道话 终于等到这一天,相关规定又指的是什么? 本诉讼由我本人一字一句并非他人带写,如是胡乱编造,敢以性命做保证! 被社会遗弃的人们想回家好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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