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状】跪求人民法院指点!万分感谢!
行政诉讼装原告,吴立云,男,汉族,出生1971年7月19,户籍,四川省平昌澌滩乡凉亭村一社3号
被告,平昌县澌滩乡凉亭村委会
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决平昌县凉亭村委会非法剥脱我宅基地产权,及林权(2)请求法院判决平昌县澌滩乡凉亭村委会补偿我4.6亩退耕还林的国家补偿款(3)请求法院判决平昌县澌滩乡凉亭村委会补偿我十多年无效信访的误工费,车旅费,人工费10万元。
事实理由:(1)吴立云1971年出生1976年父亲去世,上有三个姐姐,两个哥哥分别成家立业,最小的与母亲一起生活,1984年担任家庭户主,耕种着三个人土地母亲,姐姐和4.6亩土地,履行着国家农业税款义务,1988年姐姐出嫁,1990年农历冬月24,母亲突发心肌梗塞去世,1991年正月十六外出打工,临走时将我的耕牛和能变卖成钱的物品卖给我同村村民邓庆中,土地房屋所有一切均由哥哥吴立华管理,1992年哥哥外出打工,村干部以我出了意外永远不会回家为由将我哥哥多做的土地流转给增添人口需要的人,后来宅基地确权直接将我的房屋确权在哥哥名下,根本就没有我的存在,林权更没有我的一草一木,(2)我离家出走身上唯一的行李就是共产党给我的身份证和户口簿一直保留更新至今,村干部一直强调说我2006年才上户的,我的身份证号513028开头,2006年回家给孩子爱人注册上户应是理所当然,同时追究我房屋及土地问题没有得到相应的处理,后来通过网络查找到我乡政府有关人员习珍德同志的联系电话,通过几次电话也没有得到相应的处理,再后来县信访局,市信访局,省信访局,国家信访局,十几年的信访让我心身疲惫不堪,最终是村干部说了算,(3)我于1995年回家将我哥哥的儿子带到我身边代养,并不是我由哥哥代养,我的宅基地没有租给哥哥,更没有卖给给哥哥(4)2019年2月19号由县信访局局长组织的一场专题会后的处理意见,驻村干部让我书写一份承诺书不在追究国家土地退耕还林和国家补偿款,如果我要追究国家补偿,就要我补交历年来欠交国家农业税款,我已承诺不追究退耕还林补偿款,我要求政府给我出具我抵交历年来所欠的国家税款发票和依据,否则承诺书无效!
此致
平昌县人民法院
诉讼人:吴立云
2019年12月22日
从取消农村农业税和村社提留款后,以前欠国家农业税和提留款的一样在领退耕还林款和粮食植补款。 你这个还没处理完哇,剪不断的理还乱 大橘为重 发表于 2019-12-22 09:02
你这个还没处理完哇,剪不断的理还乱
【法院】是老百姓心中的那杆公平秤,我们只能用中国公民合法的权利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和义务!
http://pic2.pcljl.com/video/20191222/1577005174823301_31.mp4
http://pic2.pcljl.com/video/20191222/1577005198292773_553.mp4
http://pic2.pcljl.com/video/20191222/1577005218400661_275.mp4 我本来就是凉亭村村民,为何还要全体村名作表决,才能分给我的土地?而且还不能享受国家政策,这是欺人太甚的节奏 网友你好!
你反应的情况我们已经收悉,建议你本人回到村委会面商解决。
平昌县澌滩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6日 st6817258 发表于 2019-12-26 16:21
网友你好!
你反应的情况我们已经收悉,建议你本人回到村委会面商解决。
平昌县澌滩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6日
我的政府大人!!!我可以在我诉讼中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用脑袋担保,我是不会那么混账直接找到你们乡政府办公室的,我两次与我爱人坐等乡政府办公,室这是被迫的,我四处求助找到乡政府相关人员的电话也是纯属无奈之举,虽然现在没有任何依据,但是我们说话是要凭良心的,否则会断子绝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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