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民义 发表于 2020-1-18 17:36
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已确认被告苟平昌房产“未设抵押权”属实,关注后续……
好的哥哥
上京告御状
平昌法院 发表于 2019-12-17 17:36
网民“人民的名义”:你好!
你文中反映的问题,也曾多次在其他平台反映,我院经经过调查核实,已多次作了详细回复。
感谢你对我院工作的理解和监督!
平昌县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17日
你文中字少,口才不怎么好,而且带虚的,说明有很大的问题
我建议最好去把那在里面起重要作怪的给砍死一个两个,自然上面就会重视起来!
公权力在手!!的确!!很难监管
欺软怕硬的东西
吐“它”两耙淹死嘛。一群占着茅坑不拉死的,拥有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未尽一份责任回报社会。
现在的法律都不管用了的
啊俊 发表于 2019-12-17 19:55
平昌法院是卵的,是给有权有势有钱的人开的
完全同意,莫关系执行都是四五年莫结果
人民的民义 发表于 2019-12-21 14:44
法制社会依法制国,对受理的每一件信访、每一个办理环节的网上录入、流转、跟踪督办和查询、反馈,实现全流程、信息化管理。那么我们可以看看数十次的举报,对调查处理结果又是谁代签的字向上级回复的呢……
你应该向省中央才行